台海网9月13日讯(海峡导报记者赖雅红)被执行人欠付57万余元债务,被法院采取限制高消费措施后拒不履行债务,却又一边偷偷乘坐飞机出国,一边在朋友圈晒照?导报记者从漳州市芗城区法院了解到,近日,芗城法院对一起拒不履行还款义务还违反限制消费令的被执行人依法采取司法拘留措施。
漳州某工贸公司与漳州某公司、杨某合同纠纷一案,芗城法院经审理后判决漳州某公司支付漳州某工贸公司货款本金57万余元及利息,杨某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因漳州某公司、杨某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漳州某工贸公司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依法向被执行人送达了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执行文书,被执行人均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亦未向法院报告财产状况,法院依法对被执行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杨某采取了限制高消费措施。相关措施生效后,申请人向执行干警反映称多次发现被执行人杨某实施违反限制高消费行为,搭乘飞机前往国外及国内成都等地,并在朋友圈发布其搭乘飞机的登机牌及出国照片。
面对杨某的挑衅行为,执行干警在接到申请人提供的线索后,立即展开调查,前往出入境管理支队调取杨某的出入境记录,依法对其采取限制出入境的措施。
近日,执行干警依法传唤被执行人杨某。面对执行干警的询问,杨某承认了其在明知被限制高消费后,因无法通过正常途径购买出国机票,通过其他手段购买机票搭乘飞机出行的事实,并表示目前没有履行能力。鉴于被执行人在被采取限制高消费措施后仍搭乘飞机且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的规定,芗城法院依法作出了司法拘留15天的决定,并于当日将其移送拘留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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