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66岁男子出轨女同事,两人在酒店3个小时,女同事睡醒后发现男子大腿上有黑点,且没有呼噜声。她匆忙离开。1小时后,她返回酒店,男子却已经急性心肌梗死。男子妻儿把女同事起诉到法院,索赔55万。女同事却说:“他死的时候,我还没睡醒。我害怕,回家吃降压药。”法院这样判了! (信息来源:观威海) 近日,一则发生在广西的案件引发广泛关注。 2024年7月,在高温预警笼罩的时节,66岁的王某在与女性友人刘某于酒店私会期间,突发急性心肌梗死,最终不幸离世。 这起看似普通的意外事件,却因诸多复杂因素,在社会上掀起波澜,背后的法律判定和人情纠葛,值得细细剖析。 据悉,王某与刘某相识多年,于2023年重逢后,关系逐渐密切,多次秘密约会。 事发当日,二人先后进入酒店房间,监控显示,刘某在房间内停留约三小时后,神情恍惚地独自匆匆离去。 一小时后,她神色慌张地折返,与酒店工作人员一同打开房门,此时,王某已仰卧在床上,没了气息。 经司法鉴定,王某系因自身基础病导致心源性猝死,而他长期患有冠状动脉粥样硬化,一直依靠降压药与阿司匹林维持身体状况。 王某的家属在悲痛之余,难以接受这一事实,愤而将刘某及酒店诉至法院,索赔高达55万元。 家属认为,刘某在明知王某身体出现异常的情况下,未及时采取救助措施,延误了宝贵的抢救时间。 酒店方也未能尽到安全保障义务,对悲剧的发生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 然而,庭审过程中,情况却更为复杂。 刘某表示,当时她发现王某身体冰凉,自己因过度惊恐,高血压发作,出于本能先回家服药,并非有意放任不管。 但法庭调查时发现,刘某在离店前曾触碰王某躯体,已然察觉异常,却未采取任何呼救或急救行动。 法院经过详细审理,综合多方面因素后作出终审判决:王某明知自身健康存在隐患,仍参与高风险活动,需对自身死亡承担主要责任。 刘某无法预见王某会猝死,且无法律规定的直接救助义务。 但鉴于二人特殊关系,在相对私密空间内,刘某存在临时互助责任。 她未及时呼救,客观上导致王某错失最佳抢救时机,需承担6万元赔偿。 而酒店方面,由于事发房间位于六楼尽头,房门反锁,且无异常声响传出。 酒店对私密空间内突发疾病缺乏实时监护能力,已尽到合理限度的安全保障义务,因此无需承担责任。 这一判决结果在社会上引发了激烈讨论。 不少网友借此对“特殊关系下的救助义务”展开探讨,与当下热议的《民法典》“好人条款”形成鲜明对照。 部分网友谴责老年人婚外情违背公序良俗。也有网友认为,6万元赔偿给那些在危急时刻选择冷漠的人敲响了警钟。 医学专家也借此机会提醒公众,夏季高温是心血管疾病的高发期,患者务必避免情绪剧烈波动,保持平和心态。 这场悲剧,让两个家庭陷入无尽痛苦。 王某的家人在承受丧亲之痛的同时,还要面对丈夫背叛的残酷现实;刘某则要承受法律追责与社会舆论的双重压力。 而酒店监控中那道仓皇离去的背影,仿佛成为这段不堪关系的无声注脚。 在这起事件中,法律与道德的界限在众人审视下愈发清晰。而生命的脆弱,也再次给我们敲响了警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