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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人两张身份证骗领两地养老金

利用户籍管理漏洞,虚构身份信息,在婚姻地和原籍地分别办理两个不同身份证,骗领双份社会救助金和基本养老保险金。近日,经湖北省长阳土家族自治县检察院提起公诉,法院以诈骗罪判处赵某生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5000元。

现年67岁的赵某生出生于长阳县龙舟坪镇。1984年,赵某生在荆州登记结婚,迷信“生辰八字”的他将姓名更改为“赵某森”,并同时更改出生日期。1998年,赵某生离异后再婚,使用姓名“赵某森”及更改的出生日期在再婚地登记户口,并办理一代身份证。2000年左右,赵某生因照顾母亲返回原籍,其登记的“赵某森”户籍于2002年村改合并期间被清理注销。

2006年5月,赵某生使用真实姓名及出生日期在原籍龙舟坪镇登记户口,2011年5月被纳入五保户,开始领取国家特困资金,同年7月开始领取城乡居民养老保险金。

2016年,赵某生萌生出骗取国家救助金的邪念,谎称自己的户口在村改合并期间被清理注销,且未在其他地方登记,持以“赵某森”姓名办理的一代身份证在再婚地重复登记户口,成功更换二代身份证。2019年9月,赵某生用“赵某森”身份信息申请农村特困资格,于2020年3月被纳入农村特困身份;2021年1月,申请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次月开始领取养老金。

2024年9月,赵某生违规登记的“赵某森”户口被公安机关户籍管理部门发现并依法注销。10月12日,长阳县公安局对赵某生涉嫌诈骗一案立案侦查,并于2025年1月22日将该案移送至长阳县检察院审查起诉。经核算,2020年4月至2024年9月,赵某生使用“赵某森”身份累计骗取特困供养资金6.55万元,骗取社会养老保险金6700元。2月21日,长阳县检察院以赵某生涉嫌诈骗罪依法向法院提起公诉。